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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死神的猜字游戏_Chapter 19 丘特斯基归来(第7页)

  道格拉斯街和格兰德街相交处有一辆车着了火,一小群异常兴奋的人聚集在那里围观。救援车一辆辆驶来,造成了交通拥堵,我慢慢穿过车流,向家驶去,心情像那些围观者一样好。

  回到家后,我要了一份外卖的比萨饼,然后开始仔细研究雷克尔。去哪儿找证据?什么样的证据具有说服力?当然可以从那双红色的牛仔靴着手。我几乎可以肯定他就是那个人。患有恋童癖的杀手总是想方设法将自己的事业与寻欢作乐结合在一起,儿童摄影师便是一个完美的例子。但“几乎可以肯定”并不意味着“完全肯定”。于是,我开始整理自己的思绪,将它变成一个简单划一的文件。整整一个小时,我兴奋地制订着计划,享用着一大块加了鳀鱼的比萨饼。可当那近乎盈圆的月亮透过窗户向我低声嘀咕时,我开始变得焦躁不安。我可以感觉到月光那冰冷的手指抚摩着我,挠着我的脊梁,怂恿我到黑夜中去伸展一下我那沉睡了太久的猎杀者的肌肉。

  雷克尔的住处离我家不远,于是我换上最好的深色潜行服出了门,驱车上了主干道,穿过椰树林区后进入了虎尾街,来到了雷克尔那不大的屋子前。雷克尔家与周围邻居家没有区别,都是那种混凝土砖砌小屋,离街道不远不近,刚好让屋前有一条短车道。他的车停在那里,是辆红色小起亚,这顿时让我希望大增。红色,与那双靴子的颜色正好相同,这是他喜欢的颜色,表明我的判断没有错。

  我开车从他家旁边经过了两次,第二次经过时看到他车内的顶灯亮着,他上车时我正好瞥见他的脸。那张脸并不引人注目,瘦得几乎没有下巴,长长的刘海和一副大眼镜让人很难看到他的全貌。我无法看到他脚上穿了什么鞋子,但从我对他身体其他部分的判断来看,他很可能穿着牛仔靴,好让自己显得高一点儿。他上车关上了车门,我继续向前开,从他身旁经过后绕着街区又转了回来。

  等我重新回来时,他的车已经没有了踪影。我将车停在几个街区外的一条小街上,然后步行回去,一路上慢慢进入到我在黑夜扮演的角色中。有家邻居已经熄灯,我便从院子里穿了过去。雷克尔家后面有个小客房,黑夜行者在我内心的深处低声嘀咕道:“摄影室。”对于一位摄影师来说,这的确是个布置完美的地方,而摄影室也是寻找罪证照片的理想场所。黑夜行者在这些事情上很少出错,于是我撬开门锁,走了进去。

  所有窗户都从屋内用木板钉死了,但借着敞开的房门透进来的微弱光线,我可以看到暗室设备的轮廓。黑夜行者没有错。我关上门,啪的一声打开开关,屋里立刻洒满了昏暗的红光,刚好能让我看清。屋里有一个小洗手池,旁边放着暗室里常见的一个个盘子和一瓶瓶化学药水,左边有一个非常不错的电脑工作站,上面连着数码设备。远处靠墙放着一个文件柜,上面有四个抽屉,我决定从这里着手。

  我在相片和底片中翻了十分钟后没有找到任何罪证,几十张**照上的主角都是在一张白色毛皮小地毯上摆出各种姿势的婴儿,就连那些通常认为帕特·罗伯逊过于开放的人都会觉得这些照片“很可爱”。我在文件柜中没有发现暗格,也没有发现任何藏照片的明显的地方。

  时间紧迫,我可不能冒险。雷克尔可能只是去商店买一盒牛奶,随时会回来,然后一时心血**,想翻一翻自己那些文件,欣赏一下他用胶卷捕捉到的几十个可爱的小淘气。我走到电脑旁。

  显示器旁有一个装CD的高架子,我将CD一张张抽出来查看。前面几张都是程序盘,其他CD上则写着“格林菲尔德”或“洛佩斯”的字样,然后……我找到了。

  这是一个闪亮的粉红色珠宝盒,盒子正面工工整整地写着“NAMBLA,2004年9月”。

  “NAMBLA”有可能是一个不常见的讲西班牙语的美国人的名字,但它也是“NorthAmericanManBoyLoveAssociation”的缩写。这个“北美男人男孩爱情协会”是一个态度暧昧但坚定支持恋童癖的组织,它让有恋童癖的人相信自己所做的一切完全正常,并以此帮助他们保持一个正面的自我形象。

  我拿起这张CD,关了灯,重新溜回到黑暗中。

  我回到家后仅仅用了几分钟就发现这张光盘其实是个推销工具,估计是带到某个NAMBLA聚会上,有选择地分发给几个特殊的吃人妖魔。光盘里的照片经过特殊处理,只有指甲盖那么大,很像维多利亚时期那些老色鬼常常翻阅的图片卡。每张照片都特意经过模糊处理,让你看不清细节,只能发挥想象力。

  啊,有了。其中几张就是我在麦格雷戈的游艇上发现的照片,只是经过了专业裁剪和编辑。于是,虽然我并没有发现那双红色牛仔靴,我已经找到了足够的证据,能够满足哈里的准则。雷克尔已经成了最重要的人。我的心头回荡着歌声,嘴角挂着微笑。我慢慢走到床边,快活地想着我和雷克尔明天晚上要做的一切。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早晨稍微睡了个懒觉,然后在附近跑了一会儿步。我冲了个澡,美美地享用了早餐,然后动身去买一些必需品——一卷新的塑胶带、一把锋利的片鱼刀——都是必不可少的物件。由于黑夜行者伸着懒腰刚刚醒来,我在一家牛排屋前停了车,准备享用已经过了点的午餐。我要了一份一磅重的纽约牛排,当然要的是熟透的,不能有一点儿血丝。吃完饭后,我再次驾车经过雷克尔家,想看看那地方白天是什么光景。雷克尔正在给草坪刈草。我放慢车速,随意看了他一眼。哎呀,他穿了双旧球鞋,没有穿那双红靴子。他光着膀子,除了骨瘦如柴外,还显得皮肤苍白,软弱无力。没关系,我很快就会在他身上添加一点儿色彩。

  这一天收获颇丰,令我心满意足,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前的一天。正当我安安静静地坐在家里,心旷神怡之时,电话响了。

  “下午好。”我冲着电话说道。

  “你能来这儿一下吗?”德博拉说,“我们还有一些收尾工作要做。”

  “什么样的工作?”

  “别犯傻,”她说,“快点儿过来。”然后她就挂了电话。这让我大为恼火。首先,我对什么狗屁扫尾工作一无所知;其次,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居然还是个傻瓜。你说我是恶魔,那没有错,我当然是个恶魔,但总的来说是个非常讨人喜欢、很有教养的恶魔。最为恶劣的是她居然那样挂了电话,居然认定我听到她的命令后一定会浑身发抖,一定会对她唯命是从。瞧她那脸皮厚的!不管她是不是我妹妹,不管她是不是会对我动粗,我从来不会被任何人吓得发抖。

  但我还是听从了她的命令。“叛军”宾馆离我家不远,但我在路上比平常多花了点儿时间,因为现在是星期六下午,椰树林区的每条街都人满为患,到处都是漫无目的的行人。我的车在人群中慢慢爬行,我生平第一次恨不得一脚将油门踩到底,冲向这些四处游荡的家伙。德博拉已经彻底破坏了我的好心情。

  我的这种心情并没有因为见到她而有所改观。我在“叛军”宾馆顶层敲响房门时,她开了门,脸上一副正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表情,那模样很像一条脾气不好的大鱼。“进来。”她说。

  “是,主人。”我说。

  丘特斯基坐在沙发上,仍然没有英国殖民者的派头——可能是因为没有了眉毛的缘故,但起码看上去已经有了继续活下去的念头。这么看来,德博拉的康复计划进展顺利。他旁边的墙上靠着一根丁字形金属拐杖,而他正慢条斯理地喝着咖啡,旁边的茶几上还摆着一盘丹麦酥皮饼。“嘿,兄弟。”他大声喊道,那只没有了前臂的胳膊挥动了一下,“拿把椅子过来。”

  我端过来一把英国殖民时期风格的椅子,坐了下来,顺手往嘴里塞了两块丹麦酥皮饼。丘特斯基看着我,那架势像是不让我吃,可说实在的,吃他们几块酥皮饼算得了什么呢?我毕竟冒着落入鳄鱼口中的危险、在遭到孔雀的攻击后将他救了出来,现在又牺牲了属于自己的星期六来干天知道是什么的可怕的活儿。我当然有权享用酥皮饼。

  “好吧,”丘特斯基说,“我们得想一想亨克尔躲在哪里,而且要快。”

  “谁?”我问,“你是指丹科大夫?”

  “这是他的真名,是的,亨克尔。”他说,“马丁·亨克尔。”

  “我们非得找到他吗?”我问。一种不祥之感开始笼罩我的心头。我是说,他们为什么要看着我说“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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