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尧微微侧头。
看见她破皮渗血的脚后跟,眉头蹙起。
沉声。
“不痛吗?一直穿着。”
宋时蕴这时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这双女士小白鞋,是给她买的。
她惊了下,想把腿缩回来。脚踝却被他的手牢牢握住,没能撼动半分。
脚趾粉白漂亮、莹润可爱,脚背弧度自然、透着些筋骨。指甲没有涂任何颜色,在路灯的照射下泛着莹莹的光。
现在被他握在手里。
仿佛一件上好的白瓷。
虽然现在已经不是封建朝代,但被他这么直勾勾地盯着,宋时蕴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地缩了缩。
“高跟鞋是气场。”
她弱弱地道。
听上去没什么底气。
在商场上,高跟鞋就是她的利器。穿上它,感觉气场顿时两米八。什么投资人她都能谈得下,什么人才她都能拉进自己公司。
所以平时去公司,她都是穿高跟鞋的,并没有什么问题。
只是今天出了点小意外——穿了双新鞋。
“气场不应该是外在的东西带来的。”
陈景尧声线冷冽严正,平稳得好像没有一丝波澜。
他从口袋里拿出创可贴,撕开保护层,贴在她脚后跟,然后就要拿过小白鞋给她穿上。
“陈先生,我自己来吧!”
宋时蕴惶然。
连忙接过他手里的鞋子,三下五除二给自己穿上了。
码数正好,脚感舒适。
“陈先生你买的刚好是我的码诶,运气真好~”
她站起身,走两步。
虽然便宜,但穿起来还挺舒服的。